协议书
甲方:营口世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营口市鲅鱼圈区红丰美术社
签约地:营口鲅鱼圈曼哈顿大酒店十三楼办公室
甲乙双方就“世贸皇冠花园”售楼处外门头整改工程的相关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红海新区A区61#门市世贸皇冠花园售楼处 一、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二、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内工程竣工,即2012年2月30日工程竣工。 三、付款方式:
以上工程款总金额为12780.00元,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乙方凭正规完税发票,结算工程款。甲方从总工程款中扣留500元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四、质量保证责任
1、由于乙方安装不牢或施工工艺等事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予免费维修。
2、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出现,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五、乙方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序,杜绝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出现一切事故发生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争议解决
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到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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