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 从一则案例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的运用
侵权投诉

从一则案例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的运用

从一则案例看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的运用

一、案情简介

A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轻型干粉灭火棒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授权后,该公司得知B公司也在生产同类型灭火棒,且其产品结构特征与A公司专利完全相同,A公司遂向B公司发出警告信,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B公司回函称被指控的侵权产品仅是该公司一个新产品开发计划中的试制产品,目前正在研制中,因此不构成侵权。半年后,A公司从市场上购得B公司销售的干粉灭火棒,将其分解后得知,原来B公司声称的新产品实际上是将A公司专利的“活塞上的通气孔”改成“活塞边缘与筒壁之间的通气间隙”,从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来看,这种改进无实质性内容,属于等同替代,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B公司辩称,我公司制造的被控侵权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不同,请求法院判令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如下事实:A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轻型干粉灭火棒,由筒身、喷套、阀体、钢瓶、顶针、后盖塞组成,其特征在于筒身内有一带孔的活塞。B公司生产的被控侵权物的主要结构特征:筒体、顶针、钢瓶、喷套、阀体、后盖塞、活塞,其特点是活塞上不带孔,其与筒体之间属于间隙配合。

二、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生产的被控侵权物的外型、结构、原理、功效基本上落在A公司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所不同的是,专利产品筒身内有一带孔的活塞,被控侵权产品的筒身内活塞不带孔,从字面上看结构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功能和产生的效果都是使高压气体冲开依附在活塞上的柔性膜,使干粉从喷嘴喷出。当灭火棒不工作时,两种产品的活塞与筒身之间都处于过盈配合状态,同时都是用了弹簧助推活塞以达到最佳效果。所不同点是在工作状态时A公司的专利产品是高压气体集中在活塞中间孔喷出冲击干粉,被告B公司的产品是高压气体通过活塞与筒壁的间隙喷出。因此两种产品在原理、功能上都相同,同时B公司生产的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相比在简化结构、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也没有实质性突破。因此判令B公司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10000元。

三、评析

1、关于等同原则

第1页

你可能喜欢

  • 专利侵权判定
  • 专利实务
  • 专利侵权案例
  • 专利侵权分析
  • 知识产权实务
  • 发明专利
  • 民事诉讼实务

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guand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