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复审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一、医务人员应树立与患者及亲属及时沟通的服务意识,培养与患者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告知义务,及时正确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第二节 医患沟通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二、沟通的时间和内容
(一)门诊沟通:门诊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证充足的沟通交流时间,根据患者的不同需求,将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的告知,及时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必要时,应将沟通的关键内容,如相关检查的必要、复诊要求等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由患者或亲属签字。
(二)入院沟通:病房责任医师、护士应在患者入院12小时内,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入院沟通。包括向患者及亲属告知“住院须知”、入院诊断、可能病因、诊疗原则、相关检查、饮食、休息、注意事项等,并初步了解患者及亲属的一般情况和特殊需求。
(三)住院沟通:患者在住院期间,如出现病情不良变化、病重病危等情况时,医护人员必须与患方及时有效沟通;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负面效应、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应书面告知的,医护人员应当在与患方沟通后,由患者本人或有法律处置权利的人员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四)出院沟通: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五)出院后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瞩、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科室应建立患者健康教育、出院回访记录,加强出院后的医患沟通。
三、沟通的方式
(一)日常沟通:在日常诊疗活动中,责任医师、护士应在查房或护理时,将患者病情、预后、治疗方案、患者希望了解的医疗护理等详细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随时沟通;必要时,将沟通事项记录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二)重点沟通:对疑难危重、治疗效果不佳及预后不良等医疗风险大的患者,以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患者等,应由医疗小组组长、护士长与患者及亲属进行重点沟通。必要时,应将沟通过程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并作为重要内容交班,使医患沟通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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