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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规定和验证办法

专业课培训(36学时):以学科教研组为中心开展针对本学科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进行培训。

3.组织管理:

(1)各校于每学年9月初上报本学年校本培训计划,经相关管理和验证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各校应按审批后计划实施培训,如有调整须将调整方案向验证部门重新报批。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继续教育办公室及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对各校校本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对计划实施进行督导。

(3)各校要加强管理,按计划精心组织培训,认真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课时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办法:

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时间及学时由各校培训机构登记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教师参加市(区)学科教研培训,由教研培训单位出具培训学时证明,各校进行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时间及验证机构:

(一)年度验证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

(二)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为市直属中小学、思明区、湖里区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机构。

(三)思明区教育局、湖里区教育局为本区小学教师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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