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 份有限公司
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 0股,占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新疆赛德巨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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