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资格考试/认证 > 其它考试 >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侵权投诉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1.生产建设项目损坏了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固定观测设施和宣传碑牌等,按其恢复同等标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准的工程造价计收。

2.生产建设项目损坏了林草等植物设施和原地貌的,按损坏和影响的面积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0.5-2元。

3.在25°(含25°,下同)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和药材的,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0.5-1元,25°以下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0.2-0.5元。

4.养蚕造成蚕场砂化的,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0.1-0.3元。

5.挖刨野生灌木、药材、扒山皮土等,损坏了地表植被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5元。

6.擅自到禁区放牧的,25°坡以上每次每头交纳水土流失补偿费5元。25°坡以下每次每头3元。

7.到划定的柴场以外地区打柴,未经允许上山采野果损坏植被等,每人每次交纳补偿费20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元。

8.生产原料、产成品、建筑材料加工等占地堆放,损坏地貌、地面植被的,每平方米交纳补偿费0.5-2元。

9.倾倒矿渣、土石、废弃物的每立方米交纳补偿费3元。

10.取用土资源每立方米交纳补偿费3元。

11.从事其它活动损坏水土保持的,参照上述标准,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

(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规定及时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逾期15天者,加收5%的滞纳金,再逾期者每月加收一倍。拒不交纳者按《辽宁省实施〈中华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五、收费使用范围

1.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建设、恢复和维修养护;植物措施的栽种、补植;

2.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和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的费用;

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及管护工作;

4.小流域综合防治区开展多种经营所必须的周转金。

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六、收费管理

上一页第2页

你可能喜欢

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guand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