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试行)
( 2010 )第 号
委托方: ( 以下称“业主” )
受托方: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 业主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咨询业务内容:承担工程结(决)算审核阶段的业务
二、双方约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业主( )周内提供整套的工程造价资料,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纸。工程结(决)算书交接时,另办“资料交接清单”手续。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于 年 月 日之前向业主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根据《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审核,按核增或核减造价的 %收费。 支付时间:收到审核报告 周内付清审核费。
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 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业主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
六、 业主的义务
1、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 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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