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
联合国
A/56/67
Distr.: General 8 May 200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大 会
第五十六届会议

临时议程 项目103

按照

联合国宪章
第七十三条(辰)款递送的非自治领土情报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递送的非自治领土情报
秘书长的报告
1

. 联合国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规定,联合国各会员国,于其所负有或担承管理责任之领土,其人民尚未臻自治之充分程度者,承诺定期向秘书长递送关
之情报本于各会员国分别负责管理领土内之经济社会及教育情形

宪章第十二章及第十三章所规定之领土,不在此限此外,大会有若干决议,最近的是2000年12月8日第55/137号决议,请各有关管理国向秘书长递送或继续递送

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所规定的情报,以及各有关领土内政治及宪政发展情况的最详尽情报
2.

本报告附表载列了按照宪章年至2001年的情报的日期
第七十三条(辰)款向秘书长递送关于1999
3. 按照宪章第七十三条(辰)款递送的情报大致依照大会所核定的标准格式,内有关于地理历史人口和经济社会及教育状况的情报关于新西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所管理的领土,年度报告中也有宪政事项的情报新西兰代表在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开会时,另外提供了关于托克劳政治和宪政发展的情报新西兰联合王国和美国还提供了关于其所管领土的补充情报
4. 依照大会1963年12月16日第1970 (XVIII)号决议第5段的规定和大会其他有关决议,特别是第55/137号决议,秘书处为特别委员会编制关于每一个领土的工作文件时仍继续采用所递送的情报特别委员会草拟关于这些领土的决定时曾考虑到这些情报,这些决定见特别委员会向大会本届会议提出的报告的有关章节(见A/56/23 (Parts II))报告还叙述了特别委员会为执行第1970(XVIII)号决议所采取的行动(同上,第八章)

A/56/50
01-36588 (C) 070601 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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