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KB
营销系统差旅及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营销系统、财务部、办公室:
现将公司营销系统差旅与费用标准、管理规定调整如下,于2010年12月27日起执行!
SHKB内务部
2010-12-26
一、 SHKB营销系统销售人员
1.区域经理差旅管理要求:
(1) 区域经理必须在每季度末提供上季度销售工作总结、下季度工计划(销售计划及差旅计划)。经批准后分别呈报销售总监和内务部经理各一份。
(2) 区域经理每季度出差天数单省区原则上上线界定为30天,多省区、遇招投标、不良反应等特殊情况需增加出差天数时,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增加出差天数。
⑶每季度原则上只报销3次北京到本区域的往返票据,区域经理出差期间区域内的长途、火车、飞机票等实报实销;出差补助为150元/天,未达标区域出差补助下调到120元/天。
2.销售管理层人员差旅费用管理要求:
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终端或市场事业部经理)住宿费:250元/日;市内交通费上限为:80元/日,凭票据实报销,发票日、地点等项目应相符;餐补为80元/天。
3.差旅交通工具管理要求:
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终端或市场事业部经理)交通工具选择根据工作及时间要求本着节约、费用合理原则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区域经理选择交通工具要求:
热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