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有立项和预算,6个月内有定论; B、对手用户; L3、有立项和预算,12个月内有定论; C、金蝶用户;
L4、没有立项和预算,有一定意向; D、金蝶分公司、代理商、合作伙伴、市场联盟伙伴; L5、没有立项和预算,暂不考虑或无意向; E、自己开发; F、不适合金蝶定位;
G、政府关系/高校/行业协会/行业知名专家/开发区、
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等;
H、媒体关系; I、尚未分类; 2.2.7电话营销管理制度
· 电话营销业务流程:
☆ 客户名单
客户名单的来源主要由电话营销员通过黄页、网站等工具进行搜索,另由经理分配或市场活动获得的
客户名单等,严禁销售员直接将客户名单给电话营销员,若有必要需经销售经理确认后统一交于电话营销员,否则由此名单获得的商机不直接分配给该销售员,而按制度统一平均分配; ☆ 商机递交
电话营销员每天下班前将当日发现的潜在商机统一交给销售助理(禁止直接交给销售员),需认真填写《准客户移交单》,并在数据库中做好移交记录,销售助理在CRM系统中进行撞单分析后交于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根据商机急缓程度必须在两天内进行分配落实; ☆ 有效商机判断 (1)CRM中尚未注册
销售助理把准客户移交单交给销售经理,由经理签字后指定销售员跟踪,销售员在移交单上签字后需在三天内将信息反馈(逾期无反馈则重新指定跟单人),确定该商机是否有效(处于L1-L5的哪个状态),销售助理确认后录入《准客户移交统计表》,并将移交单备份后返还电话营销员; (2) CRM中已注册
已注册商机若两个月内无任何工作日志、活动或阶段推进行为,按STQC制度,视为跟单不力,可重新分配。其流程按未注册状况进行,并列入电话营销员业绩范畴;
销售员有具体跟单情况则由销售助理签字确认后,返回电话营销员,作无效商机处理,不算业绩; ☆ 有效商机录入CRM
商机类别分: L1:有立项和预算,3个月内有定论;L2:有立项和预算,6个月内有定论; L3:有立项和预算,12个月内有定论; L4:没有立项和预算,有一定兴趣;L5:没有立项和预算,暂不考虑或无意向; (1)L1、L2类商机
销售员确认的商机需为L1、L2类方可在CRM中录入,且必须在确认后的两天内注册,否则销售助理有权要求销售经理重新指定跟单人,以确保每个商机都能得到有效跟踪;
当L1、L2类商机在CRM中成功关闭,则由销售员及销售经理在移交单上共同签字后报财务部计算电话营销员的提成;
当L1、L2类商机在CRM中失败关闭,销售员应在失败原因中注明丢单还是项目推后,若为项目推后,则转为L3-L5类商机,由销售员和销售经理在移交单上签字后,返回电话营销员处继续跟踪回访; (2) L3、L4、L5类商机
经销售员确认为L3、L4、L5类的商机,则由电话营销员继续跟踪,当此类商机上升至L1、L2类时,电话营销员必须重新提交,经销售方确认后作为电话营销员业绩;
热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