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经管营销 > 金融/投资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
侵权投诉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 2012年8月8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确认和行权的相关业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根据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采取股票期权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在激励方案规定的行权条件达到后开始行权。上市公司除了可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的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统一行权外,还可根据本备忘录的规定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内自主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得行权的期间、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及公告事宜等要求仍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的规定。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前期业务准备

拟选择自主行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及有关方,需在业务开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上市公司应聘请一家证券公司,作为其自主行权方案实施的承办券商,上市公司、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共同签订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服务协议;

第1页

TOP相关主题

你可能喜欢

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guand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